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獵漏 鎖定遺產四千萬以上

中區國稅局將遺產稅與贈與稅列為重點查核項目
【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長朱正雄表示,財政部已將遺產稅列為獵漏重點,
中區國稅局也已選定遺產總額在新台幣4000萬元以上、列報巨額未償債務、死亡前大
量移轉財產、年齡25歲以下利息所得27萬元以上者,作為重點查核目標。 去年度與
今年度,財政部均將遺產稅列為重點查漏項目,各區國稅局對查核遺產稅都有一定選
案標準,朱正雄表示,中區國稅局已訂定查核作業計畫,其查核方向為:
1.遺產稅部份: (1) 工商企業大股東死亡,尚未屆遺產稅申報期限,事先廣泛收集其各項動產及不動
產資料。 (2) 對被繼承人生前出售財產、舉債、提領存款或定存解約等情況,調查其資金流向
。 (3) 對被繼承人可能用以購買公債、可轉讓定存單等較易隱匿項目,加強查核。 (4) 確實蒐集被繼承人生前的證卷交易情形。 (5) 夫先死之遺產稅案件,併同查核配偶財產情形,以掌握聯合財產範圍。
2.贈與稅部份: (1) 加強查核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移轉給非親屬關係的第三人,再經由第三人轉回登
記於子女名下之不當財產移轉。 (2) 依各項通報資料,查核納稅人有無假借買賣財產方式,規避贈與稅之課徵。 (3) 主動向地政機關蒐集土地徵收補償費發放資料,查核納稅人是否將領取補償費現
金或國庫支票直接或轉存其親屬帳戶。 (4) 加強未上市公司股東於該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櫃前巨額移轉股權的查核。 (5) 對年齡在25歲以下、其利息所得在27萬元以上者,加強查核有無藉分散利息所得
,以逃漏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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